第1条(目的)
本条款旨在规定Contentsbest(以下简称"公司")运营的seoulmate服务(以下简称"服务")的使用条件、程序及其他必要事项。
第2条(术语定义)
本条款中使用的术语定义如下:
1. "服务"是指公司提供的与seoulmate相关的所有服务。
2. "用户"是指根据本条款使用公司提供的服务的会员和非会员。
3. "会员"是指向服务提供个人信息并完成会员注册,可持续接收服务信息并继续使用公司提供的服务的人。
4. "非会员"是指未注册会员但使用公司提供的服务的人。
5. "帖文"是指会员在使用服务过程中在服务上发布的符号、文字、声音、音响、图像、视频等形式的文字、照片、视频及各种文件和链接等信息。
第3条(条款的效力和变更)
1. 本条款通过在服务页面上公示或以其他方式通知用户后生效。
2. 公司在必要时可在不违反相关法律的范围内修改本条款,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将在条款修改生效日期(以下简称"生效日期")7天前通过服务页面公示或以其他方式通知用户条款将被修改的事实和修改内容。
3. 用户如不同意修改后的条款,可终止服务使用并解除使用合同。但是,如果用户在生效日期后继续使用服务,则视为同意修改后的条款。
第4条(使用合同的订立)
1. 使用合同在用户同意本条款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申请使用服务,且公司同意后成立。
2. 公司可能不会同意符合以下任一情况的申请:
- 因技术原因无法提供服务的情况
- 使用非真实姓名或使用他人名义的情况
- 填写虚假信息或未填写公司要求的内容的情况
- 用户曾根据本条款失去会员资格的情况
- 以违反法律或违背公序良俗为目的申请的情况
第5条(服务的提供和变更)
1. 公司提供以下服务:
- 聊天服务
- 其他公司通过额外开发或与其他公司合作协议等方式向用户提供的所有服务
2. 如果服务的内容、使用方法、使用时间发生变更,公司应在变更前在相关服务的初始页面上公示变更原因、变更后的服务内容及提供日期等信息。
第6条(服务使用的限制和中止)
1. 公司在以下情况下可限制或中止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使用:
- 因服务设施的维护等工程而不得不中断的情况
- 因停电、设施故障或使用量激增等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情况
- 因其他自然灾害、国家紧急状态等不可抗力原因的情况
2. 根据本条规定中止服务时,公司将按第8条规定的方式通知用户。但是,因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系统管理员无过失的磁盘故障、系统宕机等)导致无法事先通知的服务中断除外。
3. 如果帖文包含违反"信息通信网络法"和"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的内容,权利人可按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中止发布和删除该帖文等,公司应按相关法律采取措施。
4. 即使没有权利人根据上述规定提出要求,如果有足够理由认定存在权利侵犯或违反公司政策及相关法律的情况,公司也可根据相关法律对相关帖文采取临时措施等。
5. 关于发布中止请求,请通过seoulmatechat@gmail.com咨询。
第7条(用户义务)
1. 用户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 在申请或变更时登记虚假内容
- 盗用他人信息
- 更改公司发布的信息
- 传输或发布公司规定信息以外的信息(计算机程序等)
- 侵犯公司和其他第三方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 损害公司及其他第三方的名誉或妨碍业务的行为
- 在服务中公开或发布淫秽或暴力的信息、图像、声音等违背公序良俗的信息
- 其他非法或不当的行为
2. 用户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本条款的规定、使用指南及与服务相关的公告事项、公司通知的事项等,不得实施妨碍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8条(对会员的通知)
1. 公司对会员进行通知时,除本条款另有规定外,可通过服务内的电子邮件地址进行。
2. 对于面向不特定多数会员的通知,公司可通过在服务公告板上发布1周以上的方式代替个别通知。
第9条(公司义务)
1. 公司不得实施相关法律和本条款禁止或违背善良风俗的行为,并将尽最大努力持续稳定地提供服务。
2. 公司必须建立安全系统以保护用户安全使用服务的个人信息(包括信用信息),并公示和遵守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3. 如果公司认为用户就服务使用提出的意见或投诉合理,应予以处理。对于用户提出的意见或投诉事项,将通过公告板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用户告知处理过程和结果。
第10条(责任限制)
1. 因自然灾害或类似的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提供服务时,公司免除提供服务的责任。
2. 公司对因用户过错导致的服务使用障碍不承担责任。
3. 公司对用户因使用服务而预期获得的收益损失不承担责任,对通过服务获得的资料导致的损失也不承担责任。
4. 公司对用户在服务上发布的信息、资料、事实的可信度、准确性等内容不承担责任。
第11条(适用法律和管辖法院)
1. 本条款的解释及公司与用户之间的纠纷适用大韩民国法律。
2. 因服务使用引起的纠纷提起诉讼时,以公司总部所在地的法院为专属管辖法院。